深圳市速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龙平西路26号简壹创业园3106
洪经理
15112686642
0755-28998648
379566215
info@sycw138.com
企业分立是指一家企业根据发展需要或其他因素,将原有的企业分为两个或多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形成新的企业组织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分立后,除合并、重组外,不视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因此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企业分立后,如果涉及到土地资源的重新配置或转让,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税务登记,但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范畴。
如果您在企业分立过程中遇到了土地增值税相关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机构或律师,以确保您的企业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