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速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龙平西路26号简壹创业园3106
洪经理
15112686642
0755-28998648
379566215
info@sycw138.com
企业未给员工缴纳个税是一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税收制度,雇主应该依据员工的工资和薪资水平,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为员工代扣个人所得税,并及时足额上缴给税务机关。
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在我国境内取得的各种所得按法定税率计算并缴纳的税金,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雇主有义务代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并在每个纳税期限内将个税缴纳给税务机关。
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为员工代扣个人所得税或未及时足额上缴给税务机关,将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未按照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其补缴已代扣代缴的税款,并按照未按照规定代扣代缴税款数额的百分之五加处以罚款。
在发现企业未给员工缴纳个税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或投诉,税务机关将会对举报进行核查,并依法处理。同时,员工也可以通过与企业协商解决,要求企业缴纳欠缴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