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速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龙平西路26号简壹创业园3106
洪经理
15112686642
0755-28998648
379566215
info@sycw138.com
营改增是指将原先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合并征收的税收改革政策。该政策的实施对于房地产企业预收房款的账务处理方式产生了影响。
根据营改增政策,在预售商品房交付之前,房地产企业无需缴纳增值税,但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预收房款的确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企业预收房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房地产企业应按照实际收到预收房款的当年度进行增值税计税。
房地产企业在确认预收房款后,需将其纳入负债科目,并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披露。具体会计处理方式需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及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确定。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预收房款的账务处理需要遵循相关的法规和政策要求,准确计税并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只有合规运营,才能保证企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