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速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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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41》是中国的一项会计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的金融资产的计量和披露。
根据该准则,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摊余成本进行衡量,即首次确认时计量为成本,后续按摊余成本法进行调整。贷款和应收款项也采用摊余成本进行衡量,以体现其实际收款金额。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衡量,即根据市场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来确定其公允价值,并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1》的规定,准确地计量和披露金融资产的信息,以提供给利益相关方清晰、准确的财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