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速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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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按照其应纳税所得额缴纳的一种税款。对于一些企业可能存在的偷逃企业所得税的情况,是否可以进行核定征收?这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对怀疑偷逃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指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会计记录等,通过比对和计算,确认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相应税率进行计税。
核定征收的适用条件包括:纳税人作了虚假记录、隐瞒收入、骗取减免税款等情形;纳税人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的价格明显低于其成本或者市场价格;纳税人存在重大遗漏、错报票据或者账簿、会计账务记录不完整等。
需要指出的是,税务机关在进行核定征收时,应当依法进行事先听证,纳税人有权提供相关证据进行辩解。如果纳税人对核定征收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对于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问题,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和分析。合规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建议企业严格遵守相关税收管理规定,避免产生税务风险。